截至2007年底,我区已经建立起了以城镇职工为主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大社会保险制度为主体,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事业等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由此看出,我区的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扩大,筹资水平和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管理与服务更加科学和合理。这为促进西藏自治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1987年,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我区建立,标志着我区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开始起步。2000年以后,我区社会保险制度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医疗、工伤、生育三个险种相继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于2001年开始逐步扩面;生育保险制度于2007年3月正式启动实施。
2006年后,全区社会保险制度的各项改革与完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养老保险从2006年起实施自治区级统筹,同时对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个人帐户、基金管理等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与完善,制定了新的养老保险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有效管理,推进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实帐运行,2007年,自治区财政共投入资金700多万元,建立自治区养老保险统筹个人帐户网络管理系统;为确保我区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近年来,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不断加大投入,确保了我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始终保持在100%。其中2006年安排补助资金21597万元,2007年安排资金已达4.3亿元。二是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从2007年10月1日起,自治区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凡具有自治区户籍并居住在县以上城镇的居民、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全日制在校大中专生、区外全日制在校大中专生以及内地西藏班学生将全部纳入覆盖范围,基本实现医疗保险制度的全民覆盖;为加快我区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满足广大参保人员日益增长的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医疗保险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2006年至2007年,自治区财政分别投入资金3.8亿元。三是工伤保险制度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扩面工作,部分非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被纳入工伤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四是生育保险建立并实施。从2007年3月1日起,生育保险制度在我区城镇全面铺开,它的建立与实施标志着我区5大社会保险已经全部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截止2006年底,自治区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人数已经分别达到7.7万人、16万人、7.8万人和2.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