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草案)》,根据该《草案》,自治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管理,以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对西藏自治区农牧业生产的威胁。
据自治区气象专家介绍,人工影响天气是指通过科技手段,对局部大气物理、化学过程进行人工影响,实现增雨雪、防雹、消雨雪、消雾、防霜等目的的活动。
西藏自治区是一个气象灾害频发区,农牧业生产一直受干旱、冰雹、洪涝、霜冻等气象灾害的威胁。自上世纪70年代初,西藏自治区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以来,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以高炮、火箭、雷达等为主要工具的作业模式,共设立了357个人工影响天气临时作业点,通过人工影响天气有力地减轻了气象灾害对农牧业生产的影响,受到了广大农牧民的普遍认可和欢迎。
根据《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草案)》,与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密切相关的部门的职责得到了进一步明确。《草案》规定:新闻媒体应当按照气象主管机构或者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提供的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飞行管制部门应当对气象主管机构或者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提出的空域申请及时作出决定;农牧、水利、林业等部门,应当及时无偿提供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所需的灾情、水文、火情等资料。
为了保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顺利开展,避免出现安全事故,该《草案》还从严格实施作业的条件等7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