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县文化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山南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山南地区民族文化遗产抢救办公室组建于1985年。组建之初,办公室只有5名工作人员,在工作量大、人员少的情况下,工作组克服种种困难,数十年如一日,翻山越岭,风餐路宿,深入全地区12个县的山村农舍、田间地头,通过记述、录音、录像、拍摄等方式,真实地记录下了散落在全地区大量珍贵的民族民间文化,其中,收集民间故事800多首、民间歌谣18000多首、民间谚语1400多首,总字数约294万字。拍摄多种民间歌舞录像资料500多盘,图片资料4000多张。先后整理出版了《民间歌谣集成》、《民间故事集成》(藏汉版)、《民间谚语集成》(藏汉版)、《民间曲艺集成》(藏汉版)、《民间歌曲集成》(藏汉版)等书,使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民间文学得到了有效保护和利用,为山南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和申报工作奠定了基础。
上下联动,掀起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热潮。一是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2005年6月,地区文广局党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意见和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同时还成立了以行署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有关领导为成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抢救、保护、申报等工作。各县也相继成立了本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普查工作《方案》,深入到各乡村,开展了大量的普查工作,掌握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
二是安排专项资金,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保障。山南地委、行署和各县委、县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拨出专项资金,解决了开展普查工作的相关经费,使该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三是申报了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山南地区民族文化遗产抢救办公室积极组织工作组对全地区境内的具有较高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包括民族语言、民间文学(口头文字)、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戏曲、曲艺、民间手工技艺等进行了认真的普查,搜集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经过精心梳理后,于2005年和2006年先后向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了58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005年,文化部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山南地区就有5项,分别是《雅砻扎西雪巴》、《琼结卡卓扎西宾顿》、《门巴阿吉拉姆》、《昌果卓舞》和《杰德秀邦典》。同时,《泽当嘎尔巴谐玛》、《山南果谐》、《羊卓姜谐》与上述5项共8项一并被列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该地区《杰德秀邦典》的传承人格桑于2007年8月被文化部确定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四是继续开展第二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2006年,山南地区民族文化遗产抢救办公室在完成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的基础上,再次深入到各县,与各县普查队一道开展了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普查工作和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2007年4月,该地区申报了49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自治区专家组评审、公示后,向文化部推荐了《卡达藏刀》、《珞巴服饰》、《加玉古尔鲁》、《扎扎服饰》、《吉那望果节》、《曲得寺阿羌姆》等10项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另外,乃东县《泽当嘎尔巴谐玛》、琼结县《琼结久河卓舞》、扎囊县《扎囊果谐》、贡嘎县《吉那望果节》、措美县《扎扎服饰》、曲松县《曲松县陶器》、浪卡子县《羊卓姜谐》、洛扎县《白林羌姆》、隆子县《珞巴服饰》、《加玉古尔鲁》和地区藏医院《藏医尿诊法》、《藏医药浴法》等共20项被确定为第一批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该地区《门巴阿吉拉姆》的传承人巴桑、格桑丹增,《昌果卓舞》的传承人次仁旺堆、尼玛次仁、白梅等8位同志被文化部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五是巩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成果,使之得到更好的保护、利用和传承。2007年3月,地区民族文化遗产抢救办公室组织业务人员深入到乃东、琼结、贡嘎、错那4县,对山南地区5项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雅砻扎西雪巴》、《琼结卡卓扎西宾顿》、《门巴阿吉拉姆》、《昌果卓舞》进行了辅导和排练工作,并组织代表队于2007年6月参加了全区第一届“文化遗产日”展演活动,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