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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侃桢:建设高原特色旅游名城——拉萨市副市长李侃桢就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答记者问
2008年06月30日 来源: 作者:

 

    《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方案)(以下简称“规划方案”)已经通过专家论证会、拉规委全体会议和总规修编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的审查,目前正在公示,并征询社会各界意见。根据规划,未来的拉萨会是什么样的?现在完成的“规划方案”和去年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规划纲要”有什么区别?带着这些广大拉萨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拉萨市副市长李侃桢。

    记者:李侃桢副市长您好,前段时间,《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方案)已经通过相关审查,请问根据“规划方案”,未来的拉萨会是什么样的?

    李侃桢:这个问题正是政府和百姓共同关注的问题。“规划方案”本着保障生态、保护文化、保持特色、健康发展的原则,提出了拉萨城市发展的综合目标,即:稳步推进拉萨旅游和经贸领域开放,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到2017年,拉萨要在西藏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20年将拉萨建设成为经济更加发展、社会更加和谐、文化更加繁荣、生态更加优良、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社会主义新拉萨。并从四个方面对拉萨进行城市定位,即:山青水碧天蓝城靓的生态拉萨、底蕴深厚人文荟萃的人文拉萨、景观独特风光旖旎的特色拉萨、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的现代拉萨。城市建设目标强调以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具有高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国际性旅游名城。

    规划近期为:市域总人口62万人,城镇化水平62%,中心城市人口规模3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62.9平方公里(包含全部特殊用地的总建设用地规模为74.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79.6平方米。

    规划远期为:市域总人口70万人,城镇化水平75%,中心城市人口规模4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78.5平方公里(包含全部特殊用地的总建设用地规模为89.8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74.5平方米。

    拉萨中心城区规划为“东西双城,六区两片”的空间结构。“东西双城”指中心城区整体上以鲁定南路为界分为东侧的主城区和西侧的新城区;“六区”指主城区进一步划分为中心片区、北城片区和东城新区,新城区进一步划分为柳梧新区、东嘎新区和西城片区;“两片”指百淀片和羊达片。主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32.6平方公里,规划人口20至24万人。功能定位为历史之城、文化之城、旅游之城。新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40.7平方公里,规划人口19至23万人。功能定位为现代之城、经济之城、产业之城。

    记者:大家还很想知道,去年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现在完成的“规划方案”有什么联系和不同,请您谈一下。

    李侃桢: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是研究解决城市发展与规划中的重大问题,包括城市的发展目标、功能定位、战略选择、城市性质与规模、功能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发展等。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必须首先编制总规纲要,并接受建设部组织的审查。2007年11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函复批准了拉萨市的规划纲要,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要求。从去年11月到2008年5月,拉萨市委、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与规划编制单位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对建设部专家组、拉规委全体会议、总规修编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逐条的研究落实,并对大家关注的重大问题(如城市性质、发展目标与策略、城市空间结构与布局、城市建筑高度控制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按国家技术规范的要求在规划深度和广度方面对规划纲要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现在的规划方案。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现阶段正在向社会各界公示。

    可以说,“规划纲要”是“规划方案”的前提和基础,是规划修编工作法定的和重要的阶段。“规划方案”是对“规划纲要”所确定的战略和目标、功能与结构的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是规划修编工作的目标取向和标志性成果,“规划方案”经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成果在经过法定程序后要上报国务院审批。经国务院批准后,就是我们最终用来指导拉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定依据。

    记者:刚才听了您的介绍,我们的规划还需要经过国务院的批准,那能不能请您介绍一下,现在我们的总规修编工作已到了哪个阶段,接下来还要做什么工作。

    李侃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乡规划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像拉萨这样的首府城市,城市总体规划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在批准之前,还是要执行现行的95版规划。

    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共有19项任务,目前进行的“规划方案”公示活动,是我们的第14项工作。

    接下来我们还要根据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划方案”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形成规划成果。预计于2008年8月将规划成果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市人大常委会议逐层审议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通过后,初步计划于2008年8月底报国务院审批。待国务院批准后,拉萨市还将组织开展规划成果公示活动,让广大市民了解规划、支持规划、参与规划、监督规划,从而使规划成果得到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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