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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饼专项检查 两种行为不整改列入“黑名单”
2008年09月10日 来源: 作者:

 

    随着中秋节的来临,拉萨很多商家“转行”买起了月饼,很多超市、蛋糕房也制作月饼进行销售,可这些月饼质量是否安全、是否存在过度包装等问题成了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为确保中秋节月饼质量安全,进一步规范月饼包装,抵制奢华之风,自治区质监局今日起对拉萨月饼市场进行专项检查,违规经营拒不整改的商家,要上“黑名单”并予以曝光。

    重点检查月饼质量和包装

    自治区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是月饼质量是否安全、是否存在过度包装等问题,检查重点范围是拉萨市内各宾馆、饭店和酒楼等从事生产加工月饼的单位。检查内容还包括月饼生产企业是否无证生产,小作坊是否签订承诺书;月饼是否符合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是否使用非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是否存在过度包装、非法搭售其他商品的行为;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产品标注标识是否规范,是否标识相符,是否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国家强制性标准。

    违规销售不整改列入“黑名单”

    该负责人表示,对过度包装和非法搭售其他商品的盒装月饼,一律禁止销售,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列入“黑名单”,并在新闻媒体曝光。此外,对当地宾馆、饭店和酒楼等从事生产加工月饼的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限在经营场所范围内销售,在市场上销售的,责令停止销售,继续违规生产销售的,按无证生产查处;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月饼生产加工场点,要登记造册,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及时移交工商等部门依法取缔;对使用回收和变质馅料加工月饼、搀杂搀假、以次充好以及违法使用添加剂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从快处罚,吊销已取得的许可证,已售出的产品,一律责令召回;对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伪造质量标识等违法行为,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依法从重处罚,已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依照有关程序吊销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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