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晚,西藏日报社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了解到,西藏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今日起同步下调,1年期存款利率由原来的4.14%下调到3.87%;1年期贷款利率由原来的5.22%下调到4.95%。
存款利率 各档次存款相应调整
8日晚,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10月8日晚,接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后,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随即相应调整西藏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并下发通知,要求西藏各金融机构遵照执行。
从今日起,西藏金融机构1年期存款利率由原来的4.14%下调到3.87%,下调0.27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款利率相应调整。
贷款利率 5年期贷款降至5.31%
从9日起,西藏6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利率由原来的4.23%下调到4.14%,6个月至1年(含1年)贷款利率由原来的5.22%下调到4.95%;1至3年(含3年)贷款利率由原来的5.31%下调到5.04%,3至5年(含5年)贷款利率由原来的5.58%下调到5.31%,5年以上贷款利率由原来的5.76%下调到5.49%。以上利率均比全国水平低1.98个百分点。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同时下调。其中,5年期以下(含5年)由原来的3.60%下调到3.33%,下调0.27个百分点;5年期以上由原来的3.96%下调到3.69%,下调0.27个百分点。
该负责人说,调整后,西藏仍实行优惠利率,各项优惠贷款利率按全国统一标准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西藏分行、政策性银行,要立即将利率调整的相关政策传达给各分支机构,保证此次利率调整工作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