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下午自治区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08年10月6日16时30分拉萨市当雄县(北纬29.8度、东经90.3度)发生6.6级地震,至今仍处在余震期。截至10月10日12时,震区共发生余震1000多次,5.0级以上2次,最大余震为5.4级。余震主要分布在当雄县格达乡歇马果至尼木县续迈乡东北部。根据专家分析,此次地震为主震余震型,余震还将延续一段时间,但发生5.5级以上余震的可能性不大。
自治区副主席、政府秘书长宫蒲光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当雄“10·6”地震是近期以来自然灾害中破坏性强、波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造成损失比较严重的一次地质灾害。受灾地区涉及拉萨、日喀则、山南10个县区。截至10月10日,地震已造成拉萨市61231人受灾,死亡10人(当雄县格达乡羊易村因灾死亡9人,浪卡子县意外死亡1人)。因灾受伤54人,其中重伤20人,轻伤34人。因灾倒塌房屋989间、199户民房和公用房。因灾形成无法居住危房5167间,1471户,其中拉萨市4802间,1398户;山南地区168间,34户;日喀则地区197间,39户。灾害造成房屋不同程度出现裂缝38705间,12145户。其中拉萨市37037间,11811户;日喀则地区1688间,334户。另外,在地震中有28公里公路和10座桥梁受损,1座桥梁垮塌。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抗震救灾工作。我区有关部门干部职工和驻藏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公安干警携带救灾设施和救灾物资于地震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灾区,开展抢运伤员、搭建帐篷、分发物资、安置群众等各项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参与一线抗震救灾人员近千人,现已紧急转移受灾群众4828人。驻拉萨各医疗机构已累计收治因灾受伤人员31人,住院28人,出院3人。各医院已累计垫付医疗费用15万元。目前,灾区交通、通信已畅通,自治区有关地(市)及部门向灾区拨付的1000万救灾资金和各种救灾物资也已运抵灾区并分发到受灾群众手中,受灾群众全部住进保暖帐篷,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下阶段,抗震救灾的工作重点仍是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活,切实做好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严密防范余震破坏和次生灾害发生,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着力恢复生产,规划灾后重建工作。10月11日,自治区有关领导将分别赶赴拉萨、日喀则、山南等灾区一线进行检查指导、安排部署指导抗震救灾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