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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鹏强调:突出工作重点建立长效机制 努力实现开发秩序根本好转
2008年11月24日 来源: 作者:

 

    20日下午,自治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暨青藏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拉萨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了西藏近一个时期以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特别是对青藏专项的有关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郝鹏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各地(市)及相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分析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和原因,总结经验、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突出工作重点、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实现西藏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根本好转。

    会议首先传达了自治区主要领导关于青藏专项工作的批示精神;听取了西藏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2008年青藏专项实施情况及2009年项目立项情况的工作汇报;七地(市)汇报了各地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及本辖区青藏专项开展情况;讨论并原则通过了《西藏自治区青藏高原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专项协调管理办法》。

    在听取区国土资源厅和七地(市)的工作汇报后,郝鹏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协调指挥下,在各地(市)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积极配合下,经过近三年的不懈努力,西藏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顺利通过了由国务院九部委组成的联合工作组的检查验收,受到了联合工作组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以全面禁采砂金矿、砂铁矿为突破口,坚决制止乱采乱挖,治乱工作取得明显进展;自治区制定出台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期间探矿权采矿权申请审查报批暂行规定》,进一步严格准入制度,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工作不断加强;根据《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整合总体方案》,依法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治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成效明显,查处了一些以采代探、无证开采等违规违法行为,关闭了一些破坏环境、资源利用效率低的矿山;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以召开全国国土资源系统援藏会议为契机,实施青藏专项等地勘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郝鹏指出,经过近三年的努力,西藏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虽然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一些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容忽视,尤其是部分青藏专项项目野外工作受阻,必要的地勘工作无法开展,造成了不良影响。各地(市)及有关部门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西藏新一阶段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项措施的落实,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巩固整顿规范工作的各项成果;要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的管理,严格规范以勘查开发矿产资源为主的招商引资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招商引资、扶贫等名义与未取得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法手续的企业签订勘查开采协议或合同;要按照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矿业权审批权限的规定,严格准入条件、完善准入程序,进一步强化矿业权管理,做到从严审批、从严管理;要进一步创新机制,推进西藏矿业权的市场建设,不断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能力,强化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郝鹏强调,工作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国家对西藏的地质勘查投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青藏专项工作的开展,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市)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青藏专项工作实施的重要意义,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强化组织、落实责任,着力改善西藏地质工作的外部环境;要严肃整顿地质勘查开发管理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开展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净化地质工作环境;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处理阻挠青藏专项和其他各项地勘工作顺利实施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同时,区地勘局和其他参与青藏专项地质勘查工作的队伍,要严格按照《青藏高原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专项规划纲要》和关于加强青藏高原地质工作备忘录的要求,合理规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提高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能力和水平。

    自治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治区青藏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地(市)分管工作的专员(市长)、国土资源(规划)局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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