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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泉水检验昨起用新标准
2009年04月07日 来源: 作者:

 

    04月01日起,国家标准化委员会颁布的《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正式实施,新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也将于10月1日“上岗”。走访我区几家矿泉水公司,部分企业已送水样抽检,为达到新标准,部分企业还将升级设备。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将针对新规定,于近期对我区矿泉水生产厂家开展针对性检查。

    昨日下午,西藏圣地股份有限公司喜玛拉雅矿泉水厂暂时停止了灌装,该公司副总经理李少名说:“得知国家发布这两个标准的消息后,我们已于7天前将水样送到了自治区质检所进行检验。内地许多经销商也一天一个电话,催问我们质量检查的结果。一旦检查结果符合国家标准,我们才开始往各经销地发货,如果需要改进,我们也将积极升级相应的设备。”这位负责人介绍,这两个国家标准对矿泉水中溴酸盐含量作出规定,要求不得超过0.01mg/L,删除了菌落总数,但更强调了致病菌,增加了粪链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和产气荚膜梭菌三项微生物指标,要与国际标准一致。对于这一点,他们有信心检查合格。因为在此之前,公司已经请国外的检验机构将该企业生产的矿泉水样带到国外做过检测,检测结果中,溴酸盐的含量并未超标。

    西藏曲登尼玛矿泉水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格桑认为,新标准对矿泉水的生产质量管理和检验要求更加严格,也会让西藏矿泉水市场更加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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