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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设立建设领域劳动者维权公告牌 郝鹏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
2009年05月11日 来源: 作者:

 

    从5月9日开始西藏将在全区建筑工地设立建设领域劳动者维权公告牌,此举为建筑领域农牧民工维权提供了便捷服务。首块建设领域劳动者维权公告牌9日上午在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办公综合楼建设工地挂牌。

    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郝鹏出席仪式并讲话。

    西藏自治区副主席孟德利出席揭牌仪式。

    在建筑工地设立建设领域劳动者维权公告牌,旨在加大劳动者维权宣传力度,提高建设领域劳动者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提高建筑领域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有效预防劳动领域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今年我区将逐步建立建设领域劳动者维权公告制度,在区内各重点建设项目建筑工地设立建设领域劳动者维权公告牌,告知建筑领域农牧民工法定权利和维权途径,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侵害农牧民工合法权益问题。

    郝鹏在讲话中说,建设领域始终是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重点领域。建筑领域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不仅直接侵害了农牧民工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建筑业的健康发展,也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在建筑工地设立公告牌,张贴建设领域劳动者维权须知,用藏汉两种文字将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伤保险缴纳情况、工资支付情况、劳动者应享有的合法权益以及侵权后的维权程序、投诉材料等公告于社会,有利于使这项工作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防止和杜绝工资拖欠和劳动纠纷的发生。

    郝鹏要求,各地市、各部门特别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农牧民工维权工作的重要性,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协调,形成部门联动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农牧民工维权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要加大对建筑领域劳动者维权公告制度的监察工作力度,将劳动保障日常监察和专项检查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及时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各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企业招用农牧民工,必须依法与农牧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企业在谋划自身发展壮大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要本着企业和劳动者双赢的原则,认真落实维权公示牌的有关内容,着力保障农牧民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西藏金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工代表沈前程在揭牌仪式上发言说,建设领域劳动者维权公告牌的设立,为我们农牧民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持,这是党和政府关心农牧民工,社会各界关注农牧民工的结果,我们农牧民工将认真学习和掌握《劳动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自主、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为西藏的建设、企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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