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即将提请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西藏自治区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草案)》 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切实解决我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中的实际问题,5月11日下午,《西藏自治区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在拉萨召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如龙主持座谈会,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总工会主席央金出席并讲话。
座谈会上,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拉萨饭店、拉萨市城关区地毯厂、地勘局第二地质大队等7家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就建立职工代表大会以及职工代表大会履职情况作了汇报发言。
马如龙在座谈会上要求参会企事业单位要以制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为契机,不断推进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向前发展,进一步加强企事业单位的民主政治建设,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主人翁的责任感,积极投身到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发展进程中去。同时,要扎实做好立法的各项工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央金在座谈会上充分肯定了我区企事业单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及其依法履职取得的显著成效。她要求广大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推进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确保实现职工利益和企业利益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