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王峻
国土资源部“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学习贯彻,研究部署落实开展“双保行动”的相关措施。
一、 加强学习宣传,充分认识“双保行动”的重要意义
国土资源部部署开展“双保行动”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在今年4月下旬召开的全区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传达学习。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对我区土地工作的指导,会议期间,特邀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常嘉兴局长亲临会议指导,发表重要讲话,进一步指导我区的“双保行动”。 通过传达学习以及在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的有力指导下,我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到开展“双保行动”工作的重要意义。我们认为,“双保行动”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证中央扩内需保增长战略决策全面贯彻实施的重大举措。“双保行动”既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安排,又是一次集中的宣传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夯实抓好“双保行动”的思想基础,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把全面、准确、规范执行国家土地调控政策作为当前国土资源工作的重要任务,决定在5月下旬和6月下旬举办两期地(市)、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用地保障和管理的通知》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全面领会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的精神实质,进一步认识国土资源部部署开展的“双保行动”,是实现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的有机统一,是纠正和预防实施扩大内需执行土地政策过程中已经出现或者有可能出现的倾向性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保证土地管理制度运转稳定化、常态化的重要举措。
二、 加强基础工作,为“双保行动”提供能力支撑
我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正处于打基础和提升水平阶段。基层土地管理人员素质偏低、技术管理水平落后、基础图件缺乏等问题和困难给“双保行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带来了挑战。对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提出了推进四项基础工作,为我区“双保行动”提供能力支撑。一是积极推进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争取早完成,早出成果,并将成果及时应用于土地管理的各个领域和环节。二是积极推进我区地(市)、县(市、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科学分解并层层落实《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确定的土地利用各项指标,充分发挥规划对扩大内需各类建设用地的统筹和管控作用。三是推进我区国土资源业务网建设,提高我区国土资源基础管理水平。四是以全国国土资源业务网为平台,积极推进土地动态监测和监管工作,实时掌控土地利用状况,为“双保行动”提供能力支撑。
三、 加强协调配合,提高用地审批效率
我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将按照“依法依规、突出重点、节约集约、优质高效”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简化用地审查报批手续,提高用地审批效率。认真做好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自主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和灾区恢复重建等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用地的保障和服务。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经济转型升级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用地优先予以保障。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用地;在农村建设用地中,优先保障农牧民安居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等用地,同时切实保障公路、铁路、机场、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严防不符合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项目的“搭车”用地,严防违法用地反弹,切实使“双保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目前,我区所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报的报件,都已按程序办结,保证了项目建设用地单位在用地预审和报批工作阶段的及时、高效。
四、 加强土地管理,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我区耕地总面积为542.45万亩(2008年底变更调查数),占我区农用地面积的0.47%、国土面积的0.3%,在全国18亿亩耕地总量中是很少的一部分(约占0.3%),且分布散,质量差。耕地资源在我区显得尤为珍贵,切实保护耕地,是关系民族生存根基和国家长远利益的大计。为确保中央投资项目用地,我们将继续坚持“非农建设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确需占用耕地的,实行“先补后占”。对列入新增中央投资计划清单的项目,报批用地时没有条件完成补充耕地的,须提供落实补充耕地资金和挂钩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相关材料。结合西藏实际,积极引导建设项目尽可能使用未利用地。努力督促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确保“双保行动”取得实效。
五、 采取切实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抓住全区开始着手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有利时机,做好区域规划和专业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各行各业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排,年度用地安排也必须控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之内。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科学规划,按照合理布局、经济可行、控制时序的原则,统筹协调各类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规划,避免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土地资源;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提供的数据,充分挖掘存量土地,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批而未批土地等低效利用土地,尽量安排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
六、 加强组织领导,为“双保行动”提供切实保障
为全力做好我区“双保行动”工作,今年5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召开了全系统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我区“双保行动”工作。传达国土资源部关于“双保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宣读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厅长王峻为组长,副厅长次旺诺布为副组长的“双保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牵头,区发改委、建设厅、交通厅、农牧厅、水利厅、教育厅、文化厅、环保局、民航西藏局、电力公司、支铁办为成员的“全区‘双保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为确保我区“双保行动”工作顺利进行,5月11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市)要尽快成立“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制订“双保行动”工作方案,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
七、 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的认知水平
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法定宣传日,通过各类媒体,采取报告会、发放宣传单(册、挂图)、有奖知识问答等方式大力宣传国家土地政策,宣传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和维护土地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意义,使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提升对国土资源国情、区情的认知程度,增强全社会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为“双保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下发通知,安排部署全区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调研宣传工作。定于5月份在全区开展“双保行动”调研宣传工作。要求全区各地(市)国土资源局制订宣传工作方案,从人员、资金、车辆等方面提供保障服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宣传报道。同时,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双保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5月底对部分地(市)的调研宣传情况进行抽查。
八、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执法监察的能力和水平
今年,全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切实加强了执法监察和动态巡查。
一是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3月至4月,开展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考核工作。制定下发了《2008年度地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先后派出2个检查组,对拉萨市、日喀则等5个地(市)的15个农业大县、45个乡镇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和违法违规用地情况进行了检查。由于受拉萨“3·14”事件等影响,2008年我区各类建设用地需求量比前两年明显减少,不存在超计划超指标占用耕地问题,违法占用耕地的现象明显减少。2008年末,我区耕地面积为542.45万亩,比2007年净增耕地7384亩,全区耕地总量达到动态平衡且有余。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2008年未出现超计划批地和超计划用地情况;未占用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仍保持在465万亩。
二是加强对建设用地全程监管。严防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用地,保证土地供应符合区党委规定的投向。对项目用地申报和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把关不严、随意变通的,对贯彻落实中央政策措施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严格追究责任。
三是强化执法监察和土地督察。通过及时掌握建设用地审批、供应、使用、耕地补充和违法违规批地用地情况,认真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土地市场。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坚决纠正破坏、浪费、闲置土地资源以及在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中弄虚作假的问题。严格执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各类土地违规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划计划、未批先用、征地补偿安置和补充耕地不到位、违规操作的,及时制止,坚决查处;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