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起,我区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开始申请职业资格登记注册。”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局长旺堆次仁在昨日召开的全区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工作会议上说,9月底前,必须全面完成全区出版专业职业资格首次登记注册工作。此次会议的召开,也标志着我区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工作全面启动。
据旺堆次仁介绍,凡在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的工作人员,必须在到岗2年内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不得继续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凡在出版单位担任责任编辑的人员,必须在到岗前取得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并办理注册手续,领取责任编辑证书,否则不得从事责任编辑工作;凡在出版单位担任社长、副社长、总编辑、副总编辑、主编、副主编、编辑室主任、编辑室副主任职务的人员,除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外,还必须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并履行登记注册手续,否则不得担任上述领导职务。今后,对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要求在取得证书后3个月内申请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登记有效期为3年,每3年续展登记一次。责任编辑注册有效期为3年,每3年续展注册一次。
旺堆次仁说,各图书、期刊、音像出版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登记注册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7月29日至8月6日为申请登记注册阶段;8月7日至8月12日为复审阶段;8月13日至8月22日为填写、下发证书阶段。”旺堆次仁说,今年9月底前,我区必须全面完成出版专业职业资格首次登记注册工作,而且要确保公开、公正、公平,不留死角,不留矛盾。
此外,旺堆次仁告诉记者,在图书、期刊、音像出版单位担任社长、总编辑、主编、编辑室主任(均含副职)职务的人员;承担内容加工整理、装帧、版式设计等工作的编辑、校对人员;承担其他与编辑出版相关工作的人员,此次均纳入登记范围。已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但不在出版单位工作的人员可直接到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申请办理登记手续。登记一次完成,注册则按三种情况分步进行。已退休人员不在登记注册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