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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经委组织召开矿业企业开发建设座谈会
2009年09月21日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掌握我区矿业发展现状,大力促进优势矿产业和工业经济发展,2009年9月11日,自治区经委组织召开了矿业企业开发建设座谈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30多家矿业企事业代表等70余人参加了会议。
 
    在传达全国原材料工业座谈会议精神之后,西藏矿业、华泰龙矿业、中凯矿业、江南矿业、元泽矿业、博盛矿业、鑫茂矿业、华峰矿业、高争民爆、冰川矿泉水、第六地质大队等10家企事业代表先后进行交流发言,分别对本单位的基本情况、生产状况、发展思路以及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汇报,并提出相关政策意见和建议。
 
    从座谈会上反映出的情况来看,矿业企业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部分企业流动资金、技改资金缺口很大,需协调解决;政策不连续,按规定可享受自治区及各地区招商引资优惠及财税扶持的,在实际落实中有难度;有关政策需规范,如土地(草场)补偿费标准应统一,做到有章可依、可循;企业资源储量严重不足,抗风险能力较弱,矿产品受国际、国内市场波动影响较大;重要资源区域基础设施特别是道路和能源的建设落后;矿产品资源税的计征比例过高(如目前我区铜矿石资源税按15元/吨计,生产一吨电解铜需上缴高达1875元的资源税,较国内一等矿山还多缴税费一倍以上);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部分矿业项目业主尚未设立,在股权配置、股比分配上与地方政府存在分歧,希望给予协调;爆破器材购买使用审批手续杂、周期长、成本高,影响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民爆企业各地区销售分公司仓库改造项目,由于资金紧张原因未能进行,不能正常销售民爆产品,影响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和当地的经济发展等等。
 
    与会企业代表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主要有: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法的宣传和执法力度,对各级地方政府出台的有关矿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切实提高政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加强政府的宏观指导,防止在矿产开发中浪费资源、破坏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发生;大力改善投资环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制定合理税收优惠政策和运输价格;完善贷款融资担保体系,完善融资渠道和方法;在电力供应得到保障的基础上,实行用电直供,即由企业与发电厂家签订用电直供协议,以减少中间费用,降低用电成本;规范尾矿库设计和适当放宽尾矿库的审批,扶持机械化程度高、有雄厚资金实力的矿山企业发展;重视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工作,对有远景储量的矿区鼓励企业找矿,鼓励地勘单位加强自有矿山建设,采取单位控股、职工入股、地方占股的方式运作勘查程度高、投资风险小的矿点;在人才引进上给予企业相应自主权和优惠政策;视具体情况以招拍挂和内部协商的形式和办法,加强矿业权市场的管理与运作,切实发挥地勘单位的自身优势;组建“西藏矿业协会”,搭建矿业企业与政府的沟通桥梁;加大矿业行业的整合力度,对优势企业、优势资源、优势矿种、优势区域进行规划整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交通、能源等方面加快发展,或对矿业企业在这方面给予一定的补贴,降低矿业开发成本,为西藏矿业发展创造条件等等。
 
    参加会议的自治区相关部门负责人也就有关问题发表意见,提出要求。
 
    自治区经委李震主任在座谈会上讲话指出,西藏矿产资源丰富,开发建设前景广阔。但产业集中度不高、地质工作薄弱、投资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和优化等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区优势矿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西藏优势矿产业,落实自治区 “二产抓重点”经济发展战略,还有大量的具体工作要做,任重道远。他要求,矿业企业要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原材料工业带来的冲击,坚定信心、下定决心,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加大地质勘查力度,正确处理好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精心培育骨干企业和战略支撑产业。矿业企业要紧紧抓住近期矿产品价格稳中有升、趋稳向好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生产和销售力度,为确保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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