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我区七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发布当地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对全区劳动力市场60余种职位和工种进行“明码标价”,从此,劳资双方在确定劳动报酬,或区内外投资企业在计算西藏各地市劳动力成本时,将有一个参照尺度。
依据指导价决定职工工资报酬
“这是我区首次对外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主任科员刘军强说道,此举旨在建立市场机制决定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服务项目,为各类企业、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提供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他说,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发布制度,对劳动力市场主要职业和工种“明码标价”,并以月工资收入口径发布各类人员的工资指导价位,使之成为企业依法自主分配的社会参照尺度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报酬的市场指导标准,能更好地指导企业根据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和经济效益决定本企业职业工种工资水平,依据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工实际劳动贡献决定职工工资报酬。同时,方便各类投资者了解我区各地市劳动力市场价位信息,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对劳动力资源配置和企业工资分配的基础性作用。
只能作参照不具有强制性
记者对比拉萨、林芝、山南、日喀则、昌都、那曲、阿里七地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中等价位发现,保安(门卫)、工人、驾驶员、导游等职位工资比较低;建筑工人、管理人员、厨师等职位工资居中;工资最高的职位为工程师。
刘军强进一步解释称,某一地区劳动力市场各职位或工种工资的高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此职位或工种劳动力供需关系及行业效益情况。而各地市同一职位或工种工资水平的差异,也反映出各地市此一职位或工种劳动力的供需状况。他特别强调,劳动部门向社会发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只能作为一种参照,对劳资双方不具有强制性。
据介绍,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七地市的劳动力市场和用人单位各类职业或工种的工资水平进行重点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认真分类、汇总、分析和整理,测算制定出了我区各地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他说,从今年开始,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年度发布制度,由各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测算拟定本地市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方案,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由各地市同时发布当年本地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