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2010年阿里地区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入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把治理买官卖官、行贿受贿行为作为干部监督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严厉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得到了明显提升。
一、认真抓宣传教育工作、
为使整治工作能够深入开展,取得实效,阿里地委高度重视,对整治工作进行了广泛动员。地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县各单位采取集中传达、专题讨论、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等形式,认真对中组部和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落实深入整治用人上之风工作有关任务的通知》、四项监督制度、中央《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和《坚决刹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关于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件的通报》等文件资料进行了集中学习、宣传、讨论,充分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阿里地委组织部以阿里地委党校培训为载体,采取集中讲授、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全地区县、科级领导干部学习了相关制度法规,使广大干部进一步明确了治理工作的意义,认清了买官卖官、行贿受贿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了参与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全地区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认真抓案件的梳理查办
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阿里地委组织部要求各县委、地直各单位对本县、本单位近年来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深刻反思,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严格把握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教育引导作用。在2010年的县处级干部调整中,通过“12380”专用举报电话或信件举报的有13人,其中4人问题查处属实暂缓任职,干部群众反映良好,有效防止了“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三、认真抓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
2010年初,阿里地委组织部指导各县委开展了2009年度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一评议”工作,年底按照区党委组织部的要求,在各县、地直各单位组织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同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召开了阿里地委“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会议,对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规范和监督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四、认真抓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专项治理工作
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阿里地区纪委、阿里地委组织部联合制定了《阿里地区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实施方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进行严厉整治,对近两年收到的举报进行了筛选,对涉及买官卖官的线索也进行了逐一排查。地委组织部结合干部考察对各县、地直各单位对近年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提出整改意见。通过日常监督和定期、不定期的专项整治,全地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五、积极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
一是积极探索主题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七月份开展了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地直有关部门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非定向推荐提名工作。二是干部考察环节注重公开、全面。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干部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拓宽考察渠道,扩大考察范围。三是建立健全了考察结果反馈制。考察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考察评价、工作实绩和民主测评排名及存在的问题向各县、各单位党组(党委)反馈,并要求党组(党委)在合适的时候向干部个人通报。四是坚持干部任前谈话制度,积极开展新提拔领导干部专题谈话工作。2010年6月,阿里地委召开了新调整干部集体谈话暨县级干部诫勉会议,对新提拔及调整的200名县处级干部进行了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同时坚持县级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考虑和遇到的困难。五是认真开展县委书记离任检查工作。按照《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要求,2010年阿里地委组织部对离任的4名援藏县委书记和措勤县委书记提任调离进行了离任检查,进一步促使县委书记正确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干部群众反映较好。
六、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干部选任工作机制
近年来,阿里地区坚决把完善体制、机制作为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按照中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阿里地区领导干部问责实施办法》、《阿里地区干部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办法》、《阿里地区县、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阿里地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阿里地区干部群众反映举报核查暂行办法》、《阿里地区县、科级干部任前公示办法》、《阿里地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办法(试行)》等制度。阿里地区纪委、阿里地委组织部积极沟通,建立信息通报、情况交流等工作机制,形成了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