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历史发展的见证,不仅因其自身所蕴含的丰富历史、艺术、科学信息而身价不菲,更因其自身具有不可再生性而倍显珍贵。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好文物资源,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那曲气候严酷、文物古迹分布面广、交通不便,加之文物管理机构规模小、建制低、专业人员欠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难度较大。部分古建筑(寺庙文物单位)受人为和自然因素影响,建筑本身已出现不同程度险情,保护和维修工作难度较大。那曲地区拥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37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37处、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点331处。目前,文物部门基本掌握了我地各类文物点的分布、数量、保存状况,做到了心中有数。
那曲地区高度重视文物工程项目实施,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原则,结合我地实际,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相关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认真编制设计方案,严格进行招投标,择优选择具备条件的施工队伍,按设计精心施工,并加强质量监管,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2013年,那曲县达前乡夏荣布寺被列为那曲“十二五”期间文物抢救性保护维修项目,自治区文物局、自治区民宗委分别安排落实资金610万元和129万元,总投资739万元。该项目由由西藏山南羊湖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目前已完成,待上级部门验收。尼玛县文部乡文布寺被列为那曲“十二五”期间文物抢救性保护维修项目,总投资841万元。该项目由西藏力泰实业有限公司承建,目前已完成,待上级部门验收。那曲县古露镇邦荣寺被列为那曲“十二五”期间文物抢救性保护维修项目,总投资182万元,目前已完成,待上级部门验收。索县亚拉镇赞旦寺被列为那曲“十二五”末期文物抢救性保护维修项目,总投资1404.7万元。目前已完成前期工作,正在着手招投标事宜。巴青县拉西镇巴仓寺被列为文物抢救性保护维修项目,目前投资尚未确定,正在开展前期工作。二是已完成17处第六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基础建档相关工作,已上报自治区文物保护局。三是积极申报25处不可移动文物点为第七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正在整理12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相关资料,争取追加申报为上一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正在整理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相关资料。四是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险情程度、濒危性,结合那曲实际,梳理申报邦纳寺等32处文物保护单位为“十三五”期间那曲文物保护维修项目。目前,聂荣县朗色寺、那曲县孝登寺、巴青县鲁布寺、索县琼科寺、巴青县冲仓寺、索县夏查寺、比如县恰如寺、比如县贡沙寺含帕拉彭巴、嘉黎县阿扎寺、班戈县沙漠寺、安多县唐康寺、索县邦纳寺等12处文物保护单位已基本确定列入了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文物保护维修项目库,其中聂荣县朗色寺保护维修项目工程有望2016年落实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