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以来,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不仅增加了农牧民收入,合理利用水资源,方便生活,抑制地方病的发作,增强农牧民体质,而且也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受到农牧民群众的广泛好评。日前,就“十三五”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相关工作,记者采访了自治区水利厅农水处处长马继洋。
马继洋介绍,“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将在全面摸底调查工程现状、查找薄弱环节的基础上,围绕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立足巩固已有饮水安全成果,突出建立健全管理维护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已建工程效益,综合采取改造、扩建等方式,辅以新建措施,合理确定我区规划目标和建设任务。按照“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专业化管理、企业化运营”的要求,整体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
马继洋表示,“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基本思路是:立足于巩固、稳定、提质,通过采取综合措施,切实把农村饮水安全成果巩固住、稳定住、不反复、全面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向“安全型”“稳定型”转变。
马继洋还补充,具体来说,“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分为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综合考虑各地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合理确定我区规划目标。以优先解决供水设施缺乏、简陋和易地搬迁的区域为重点,科学合理确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布局与供水规模。
第二,因地制宜,远近结合。立足问题导向,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目标、当地实际和自然特点,综合采取工程、管理、技术、经济、行政等手段,按照以城带乡、小小联合等方式,能延则延、能并则并、宜大则大、宜小则小、量力而行,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工程点为设计和计算投资的基本单位,制订符合区域实际的实施方案,分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实施。
第三,明确责任,两手发力。合理划分中央地方事权,明确责任,充分发挥顶层设计、政策完善、标准制定、监督考核等作用,进一步落实地方首长责任制,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充分发挥政府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制度保障作用,积极引进市场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援藏等资金的投入,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
第四,建管并重,长效运行。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保护体系,强化前期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明晰工程产权,完善运行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落实运行管护财政补贴,健全基层专业化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工程长效运行。
第五,注重防护,保护水源。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和水源保护范围,设置保护标示,明确保护措施,强化水源保护,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水源保护多方联动协调机制,加强水源水质监测,稳固和改善水源水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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