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年,国家首次投入2亿元资金专门用于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共开展1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48个湿地保护和恢复项目。保护区建设工程涉及保护管理能力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科研宣教能力等,对全方位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的强化管理措施将起到关键作用。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涉及重要湿地保护示范、退化湿地恢复示范、湿地合理利用综合示范等。
同时,国家湿地公园等多种保护形式在工程的带动下迅速发展,这些都对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湿地保护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巨大的冰川,丰富的降水,星罗棋布的湖泊,众多的河流以及宽阔的河道,构造了西藏分布广阔,类型多样的高原湿地。西藏湿地总面积达600多万公顷,以天然湿地为主,约占西藏土地面积的4.9%。湿地面积名列全国首位。由于西藏人口稀少,经济开发时间较晚,绝大部分湿地区域受现代工业污染极少,湿地及湿地生物基本上仍保持着自然原生的生态状况。
高山湿地向来有“地球肾脏”的美名,也是世界独一无二的湿地资源。在西藏众多的湿地中,仅拉萨市就有拉鲁湿地等大小30余处湿地。此外,面积较大的湿地有位于日喀则市区的德庆格桑颇章湿地和位于林芝地区的巴结湿地等。从今年起,为了更有效地保护好湿地,西藏的8个湿地自然保护区已列入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规划实施期限至2010 年结束。这8处湿地自然保护区分别是阿里地区普兰县玛旁雍错湿地自然保护区、那曲地区嘉黎县麦地卡湿地自然保护区、阿里地区日土县班公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昌都地区八宿县然乌湖湿地自然保护区、阿里地区措勤县扎日纳木错湿地自然保护区、阿里地区改则县洞错湿地自然保护区、那曲地区尼玛县昂拉错、马尔下错湿地自然保护区、日喀则地区昂仁县桑桑湿地自然保护区。
另外,记者从拉萨市环保局了解到,拉萨市各县境内同样分布着众多的湿地,这些湿地的存在,是拉萨周边保持地下水位、增加空气湿润度和维持生态平衡的重要“补给器”。这些独特的生态系统一旦被破坏,将难以恢复。拉萨市达孜县、墨竹工卡县等6个县区的15个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区已列为第一批市级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第一批市级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获批准后,拉萨市政府提出,对现有湿地资源实行普遍保护,坚持制止随意侵占和破坏湿地的行为。严禁开发占用自然湿地,对于开垦占用或改变湿地用途的,应责令停止违反行为,并进行处罚。到目前,第一批市级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在西藏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得到很好的保护。为了更有效地保护拉萨周边各县境内的湿地,拉萨市环保局正积极申报拉萨周边第二批6个市级重要湿地保护区。包括:位于墨竹工卡县甲玛乡境内的赤康湿地、达孜县唐嘎乡境内的唐嘎湿地、尼木县麻江乡强涅村一组的麻江乡强涅村杂曲塘湿地、尼木县彭岗村1组的帕古乡彭岗村湿地的4个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区和2个自然保护区:墨竹工卡县墨竹玛曲河至县城的墨竹郎杰林村沙棘林、曲水县才纳乡雄色同峡谷的才纳乡自然保护区。据介绍,这些湿地中,栖息着黄鸭、灰鸭、斑头雁、黑颈鹤、天鹅等动物,生长着西藏蒿草、荷花、高原芦苇、沙棘等植物。
湿地作为青藏高原的“物种基因库”和重要氧气补给源,在调节气候、净化水体、保护生物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专家推算,仅位于拉萨市区周边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拉鲁湿地每年通过光合作用就可以吸收二氧化碳7.88 万吨,产生氧气5.37 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