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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各族各界高度评价我区全面推行的农村低保制度
2007年04月04日 来源: 作者: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 1 号文件提出的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我区结合西藏实际,决定从今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农村低保制度。我市各族各界对全区全面推行的农村低保制度反响热烈,高度评价。

    大家一致认为,在全区全面推行农村低保制度,以制度的形式将年人均纯收入低于 800元的共 23 万人,特困农牧民群众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牧民群众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尊重和保护,这必将激励着全市各族人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拉萨的巨大热情。堆龙德庆县羊达乡群众桑旦说,我区全面推行的农村低保制度,保障的是农牧民,关心的是困难群众的疾苦,解决的是农牧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群众得到的是看得见的利益,感受到的是实实在在的温暖,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生、解决民生问题,这一制度的出台,必将对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障农牧区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维护农牧区稳定、推动农牧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谈到这一政策的好处时,大家认为,这一制度实施得非常及时,很实在、很公平、很实惠,可以说,是我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一个重要举措,它必将对构建和谐西藏、和谐拉萨、和谐农牧区产生深远的影响。城关区纳金乡次仁卓玛说,一个好政策的出台,关键是看怎样去落实,如果落实不力,好政策也会形同废纸,一点作用也没有。市民政局低保科的同志说,目前,拉萨市民政局以保障农牧区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目标,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完善措施为重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各县(区)结合本县(区)的实际,制定操作性、针对性较强的农村低保细则,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救助标准、救助资金和救助对象三公开,完善张榜公示、民主监督措施,既要防止骗保、也要防止漏保。要切实做到评审程序化,坚决杜绝“人情”、“关系”等因素的干扰,做到公示规范化,确保公示效果,做到发放社会化、防止人为操作,堵塞监管漏洞,做到监督多元化,各种渠道多管齐下,防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管理动态化,实行定期核查制度。二是努力搭建各级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参与的农村低保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三是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严格资金管理制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人,确保困难群众真正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