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区各单位: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今年“五·一”放假7天,即5月1日-7日放假。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五)、7日(星期一);5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8日、29日上班。请各单位在节日期间认真做好节日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5月1日至9月30日执行夏季作息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为:上午:9:00-13:00
下午:15:30-18:30
特此通知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