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西藏严格执行虫草采集一人一证制度。在采集证上注明持证人以及相关身份资料,明确采集区域、地点、证件有效期限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对申领人进行环境保护、科学采挖等方面的培训。
其次,加强对采集证使用的监督管理。拥有虫草资源的县在重要路口设立检查站,派专人巡山检查,打击倒卖、转让、出租、出借采集证等行为。
另外,西藏还加强了对草原植被恢复费收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收取的费用用在草场改良、人工种草等草原建设上,保证取之于草原、用之于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