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我市就《拉萨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在拉萨市人大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李侃桢副市长就《拉萨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有关情况进行了发布。
李侃桢副市长在发布会上指出:西藏自治区和拉萨市首部条例实施细则——《拉萨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已经颁布,即将实施,这是拉萨市城市建设管理上的一件大事,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拉萨市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活动、构建和谐拉萨具有重大意义。
李侃桢副市长指出,《拉萨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起草目的主要集中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实现自治区、拉萨市两级党委、政府总体要求的需要;二是满足我市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实现城市规划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迫切需要;四是建设生态园林城市、提升城市品位的需要;五是解决拉萨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需要;六是对城市规划条例细化、实施可操作性的需要。
李侃桢副市长指出:在这样的背景下,根据秦宜智书记、多吉次珠市长的指示精神,从2006年10月开始至今,历时8个月,数易其稿,形成了《拉萨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拉萨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的起草立足于当前拉萨城市规划编制、实施、监管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立足于《拉萨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细化、深化、具体化,立足于拉萨城市规划工作的现实性、前瞻性;整个起草过程是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是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进行的,是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形成的。
在谈到内容时,李侃桢副市长指出,整个《拉萨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分为四个部分,共五章、七十四条,并就其中各部分内容进行了简要说明和阐释。
《拉萨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有效揭开了我市《拉萨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大规模宣传工作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