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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打造生态文明先行示范
2019年03月15日 来源: 作者:

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生态文明先行示范

——山南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典型经验

山南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的殷切嘱托,牢固树立“发展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守生态保护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实施环境治理工程,重点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力推进了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和美丽山南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基本建成。全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6%以上,县域环境质量考核连续四年位居全区前列,生态环境持续保持良好。

坚持全方位保障,构建坚强的组织领导体系。始终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工作突出来抓。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各级各部门协调配合的美丽山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总体统筹指导美丽山南建设工作,出台了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生态文明创建四年行动、美丽山南建设等方案和意见,确保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高效推进。强化空间规划。严格落实西藏自治区“三屏五区”生态安全战略格局,明确了山南“一圈三廊两域”发展格局和“六区一环”生态保护空间,科学确定了12县区空间开发利用格局,全市重点开发区面积、限制开发区面积、禁止开发区面积分别占国土面积的10.96%、85.88%和3.16%。强化工作支撑。在有限财力中,市本级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的环保专项资金,各县区每年安排不少于150万元的环保专项资金。“十三五”以来,累计落实生态创建、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监察监测等领域资金20.3亿元,落实环保考核奖励资金5070万元。创新实施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八项重点任务和八个重点工程,规划总投资77.97亿元,完成率达到99.6%。

坚持全社会参与,构建严密的责任落实体系。注重共建共享,全面构建了党委政府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广泛参与的责任体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高寒边境地区突出“生态、固边、脱贫”主题与沿江腹心地区实行差异化考核,考评比重分别为12%、10%。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选拔使用重要依据,“十三五”以来累计问责5起66人。落实部门执法监管责任。明确“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部门责任,建立了环保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三同时”制度,环评执行率达100%。建立环保与招商协商机制,防止“三高一低”企业和项目进入山南。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建立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6家国控、区控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督促华新水泥投资1180万元实施了余热发电循环风改造工程和脱硝工程,督促华钰矿业等6家企业实施了污水处理站项目,督促28座加油站投资7500万元实施了油气回收系统及双层罐改造项目。

坚持全领域覆盖,构建科学的保护建设体系。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确保“世界上最后一方净土”天蓝地绿水清。狠抓生态保护。建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处、自然保护区1处、森林公园1个,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4处。全面建立河(湖)长制,40个重点河湖由地级领导担任河(湖)长。积极打造雅江中游“百里生态走廊”,实施了羊湖生态环境保护、雅砻河源头生态功能区保护等项目。建成32处城镇和695处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开展了农药化肥“零增长、零使用”和“禁白分片包责”工作。推进生态建设。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大力实施农村“四旁植树”和“见缝插绿”工程,基本消除“无树村”“无树户”。“十三五”以来,累计完成植树造林33.25万亩、封山育林11.47万亩、防沙治沙59.53万亩,建成千亩造林示范区3处、千亩林果示范区2处、万亩人工种草示范区2处,打造了西藏唯一的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贡嘎机场至泽当镇“绿色长廊”,森林覆盖率由18.4%提高到24.8%。成功创建自治区级生态县6个、生态乡镇61个、生态村420个。强化节能减排。清洁能源普及率、传统能源替代率分别达66.5%、60%。实施了雅砻河截污改造和县城垃圾填埋场工程,建成了泽当污水处理厂、医废处置中心、建筑垃圾消纳场和市级医院污水处理站。持续加大矿山修复力度,绿色矿山比例达到70%。建立非金属矿市政府“一支笔”审批制度,关停取缔和停业整顿违规开采地材企业106家。建立节能环保产品推广补贴和政府强制采购制度,有关产品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达到89%。累计淘汰1个水泥厂、3300余辆黄标车老旧车和112台燃煤锅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坚持全过程创新,构建管用的长效制度体系。始终把生态保护作为底线、红线、高压线,用制度创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立联动执法监管制度。市级层面,按照“地级领导带队、分片监督检查”方式,建立巡视巡查制度。部门层面,全面推行“联审联批、联动执法”机制。县域层面,按照“属地原则、台账管理、跟踪问效”方式建立整改制度。“十三五”以来,开展检查4200次、下达整改通知80份,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3起、处罚591万元。建立市场参与建设制度。率先在全区开展垃圾处理、医废处置、绿化托管运营,正在协调企业开展污水处理厂市场化托管运营工作。主动引导企业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成功引进亿利集团、蒙草公司等一批优质企业在江北连片荒漠化区域开展了沙漠治理、生态扶贫工作。建立环保信用评价制度。把信用机制引入环保工作,对环保信用良好的企业,优先在政府采购、企业扶持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对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企业,按照环境问题的程度,实行环保信用与扶持政策挂钩,严重的列入“黑名单”清除出市场,有效推动环保执法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和信用约束等手段的转变。

坚持全盘化带动,构建多元的生态效益体系。始终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实现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建立“生态+”产业发展模式,坚持走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路子,确定清洁能源、旅游文化、电商物流等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九大产业,实施百亩车厘子、千亩葡萄、万亩红土豆等绿色产业“百千万”工程。如百亩车厘子基地,引进内地优质企业投资5000万元整治荒漠化土地种植车厘子300亩,企业与种植户签订保价收购协议,种产销全程对接,建成全区唯一的车厘子供应基地。建立“生态+”精准扶贫模式。正确处理生态保护与富民利民的关系,及时兑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落实生态扶贫岗位5.4万个,引导贫困群众参与造林绿化年人均增收450元。引进亿利集团投资12.6亿元实施扎囊沙漠生态扶贫项目,通过“土地入股、吸纳就业”带动整体脱贫,通过务工吸纳带动扎囊县125户、500名贫困群众人均增收6250元。建立“生态+”搬迁固边模式。坚持“屯兵与安民并举、固边与兴边并重”,通过“生态岗位倾斜、产业扶贫跟进”,将一线边民补助提高到4900元、边境联防队员补助提高到500元,创新开展固边富民整乡推进试点工程,为长期生活在5个乡的一线边民每年发放5000元、3000元补助。96个边境小康村建成11个、在建34个,玉麦幸福美丽边境小康示范乡基本建成,56户群众陆续搬迁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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