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新闻中心>部门快讯
自治区政府国资委印发国资监管提示函、责任约谈、通报工作规则 完善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督机制
2023年08月24日 来源:区政府国资委 作者:

为贯彻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要求,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自治区政府国资委近日印发了《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以下简称《提示函》)、《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国资监管责任约谈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责任约谈》)和《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以下简称《通报》)。

《提示函》突出事前和事中监管,明确自治区政府国资委将对监管企业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风险和问题进行提示,旨在抓早抓小、预防为主、警示为先。要求监管企业针对提示函事项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风险防控和整改落实工作,完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管控制度,强化内控体系有效执行,确保风险可控在控,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责任约谈》明确自治区政府国资委将针对监管企业发生的重大问题、资产损失或风险隐患以及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重大事项,及时开展责任约谈工作,提出监管意见,提示责任风险,督促指导监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挽回资产损失,消除不良影响,发挥以追责促追损、促发展的作用。要求监管企业强化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和配合约谈工作,认真做好整改落实。

《通报》强化事后监督问责,明确自治区政府国资委将对监管企业已经发生的典型性、普遍性或重大违规问题和资产损失问题进行通报,发挥警示教育和惩戒震慑作用。要求相关企业对通报事项及时传达部署,认真制定和执行整改工作方案,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各监管企业要对通报事项举一反三,主动开展对照检查,发现类似问题做好相关整改落实工作。

提示函、责任约谈与通报在监管上是相互联系、逐级递进关系,责任约谈与通报可同时使用,三个文件形成统一机制,是完善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督机制的重要举措,是自治区政府国资委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坚定不移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有力抓手,将进一步推动国资监管工作融入日常、抓在平常、形成常态,有利于改进监管方式,强化监管协同,提升监督效能,为引领推动监管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