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推动自治区国有企业规范经营高质量发展动员会议精神落地,区政府国资委集中力量编制全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推进全区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实施把准目标方向。
在全区《实施方案》起草前,区政府国资委即组织了由委领导带队的多个调研组深入各地(市)和监管国有企业开展调查研究,从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层面获取了大量国有企业现实情况,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深入研究讨论;组织负责企业改革工作的同志和业务骨干参加了国务院国资委举办的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政策宣讲解读培训,以精准把握国家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政策方向和目标要求。在文件起草过程中,一是把握总体思路,在方案制定中坚持“站位高、不漏项、可落地”的三大原则,努力做到“三个坚决”,即:坚决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把握自治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的定位,新一轮改革方案内容和任务覆盖国资委监管企业、区直其他部门监管国有企业和地(市)国有企业;坚决对标国家深化提升行动方案中明确要求地方国有企业完成的目标任务,一个不漏地予以对照落实;坚决确保自治区新一轮国企改革任务动作清晰明确、可落地、可形成成果,能够做到责任清、时间明。综合考虑国家要求和自治区实际,以“补课+赶考”为思路,以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以补齐自治区国企改革发展短板、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深化提质增效为主要目标。二是制定方案内容,突出西藏国企改革特点,将实施方案分解为“4个专项行动+1个专项工程”,即:国有企业战略支撑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优化专项行动、公司治理和市场化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国资监管效能提升专项行动和国有企业强根铸魂专项工程,全文共7部分26条。
目前,区政府国资委正就《实施方案》征求委领导及各处室意见建议,在修改完善后将进一步征求区直相关部门、各地(市)和委监管企业意见建议。后续将请国务院国资委改革办领导对《实施方案》提出意见建议,待方案更加成熟后尽快报送自治区政府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