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日喀则市城市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5年5月27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日喀则市城市管理条例》,由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