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新闻中心>部门快讯
罚款翻倍
2026年02月05日 来源:西藏商报 作者:

罚款翻倍

伤人可拘留

从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其中第八十九条对饲养动物行为作出了更为明确和严格的规范,将遛狗不牵绳、犬只扰民等问题纳入治安处罚范畴,致人伤害最高可处10日拘留及1000元罚款。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养犬已从个人爱好逐渐转变为关乎公共安全、邻里和谐的社会议题。目前,新规落地1月有余,普通市民、养宠人士有哪些看法?新规施行后被犬咬伤又该如何维权?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实地探访拉萨文明养犬情况,并邀请律师进行专业解读。

文/记者 娄梦琳 图/记者 余书冉

现场走访

牵引绳、嘴套销量上涨

仍有部分市民遛狗不拴绳

近日,在拉萨市东郊的一个小型公园内,不少市民正带着自己的爱犬散步,记者看到大部分犬只都带着牵引绳,跟随主人在步道上有序活动。“公园人比较多,虽然我家狗比较听话,但还是带着牵引绳放心一些。”拉萨市民刘女士一边说一边轻轻收紧手中的牵引绳,让身旁的泰迪犬始终保持在自己一步范围内,“我平时遛狗就比较注意,一般都会带着牵引绳和拾便器。现在新规出来了,感觉大家更自觉了。”

记者走访中看到,公园、街道等区域的遛狗行为都比较规范,大多数宠物主人都会主动为犬只佩戴牵引绳,有的还会搭配嘴套,避免犬只突然吠叫或扑咬。但在一些居民小区内,仍能看到少数市民遛狗时“撒手不管”,让犬只在小区内随意奔跑。在拉萨市东城一号小区,记者就看到多只未佩戴牵引绳的犬只在绿化带内追逐玩耍,其中一只体型较大的边牧还会凑近路过的居民嗅闻,引得不少路人连连后退。该小区居民孟女士告诉记者:“虽然我很喜欢狗,但有时还是会被突然冲过来的狗吓一跳,还是希望大家都能文明遛狗。”

新规的落地,不仅规范了养宠人的养犬行为,也带动了宠物用品销售的热度。“老板,这个牵引绳多少钱?”在拉萨市城关区阳岛路上一家经营多年的宠物用品店,拉萨市民扎先生正在仔细挑选适合的牵引绳,他告诉记者:“我家的金毛犬平时比较活泼,以前总觉得牵着绳会限制它活动,但新规出来后,意识到不牵绳不仅容易吓到路人,还有可能违反规定,就特意来买一条结实又舒适的牵引绳,以后出门肯定得拴好。”

店主冯先生介绍,店里的牵引绳款式很多,从基础款的尼龙绳到可伸缩的自动牵引器,再到带有反光条的夜间安全绳,价格从十几元到上百元不等。“最近这段时间,牵引绳和嘴套的销量涨了一些,尤其是带反光条的牵引绳和防挣脱的胸背式牵引绳卖得最好,很多顾客都是看到新规后特意来选购的。”冯先生说。

市民关切

大部分市民了解支持新规

但不清楚具体情况如何界定

走访中,记者采访了多位市民,大家普遍对新规表示了解和支持,认为这是维护公共安全和邻里和谐的必要举措。“我身边不管是养犬的还是不养犬的朋友,大多都了解并支持这项新规。”家住拉萨市柳梧新区的居民卓女士饲养一只比熊犬,平时就一直坚持遛狗拴绳、及时清理粪便,她告诉记者:“规范养犬不仅是保护别人,也是保护自己的狗,避免发生意外。现在我身边很多养犬朋友,都主动配备了牵引绳和嘴套,感觉文明养犬的氛围越来越浓了。”

尽管大部分市民支持新规,但仍有不少市民存在诸多困惑,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条款界定和维权方式问题。“新规说‘犬只扰民’要处罚,但犬只偶尔叫几声算不算扰民?晚上几点以后犬吠才算违规?如果没有明确的标准,很容易产生纠纷。”拉萨市民陈女士说,她养了一只博美犬,有时候家里来人,犬只会叫几声,她不清楚这种情况是否会被认定为“犬只扰民”,“养狗的人都知道,总有一些难以避免的情况会让狗狗发出叫声,比如门外有陌生人经过、听到其他动物的动静等,所以我很想知道哪种情况会被认定为扰民,避免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反规定。”

另外,维权方式也是市民反映的关切之一。“如果被不拴绳的犬只咬伤了,该找谁维权?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养犬人拒不赔偿怎么办?”拉萨市民朗女士说,她身边有朋友曾被犬只咬伤,养犬人拒绝承担全部医疗费,事情到最后也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导致双方闹得很不愉快,“虽然知道新规对犬只伤人有明确的处罚标准,但具体怎么操作还是一头雾水。”

采访中,也有不少养狗的市民向记者反映希望拉萨可以建设一些宠物乐园,让宠物可以在专门的活动空间里自由活动,这样既能满足宠物的运动需求,又能减少对其他居民的干扰。“新规出台后,对于遛狗的行为有了更严格的约束,但犬只也需要自由活动的空间。如果拉萨能有专门的宠物乐园,划分出封闭区域让狗狗在里面撒欢儿,不用时刻牵着绳,这样不影响别人,我们也能更加安心。”拉萨市民洛女士说。

律师解读

新规处罚力度加大

维权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

针对市民普遍关注的新规条款界定、处罚标准、维权途径等问题,记者邀请西藏国昂律师事务所律师土登加措就新规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土登加措介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明确规定,养宠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先警告,不改就罚款1000元以下;违规养烈性犬这类危险动物,先警告,不改或放任动物伤人,轻则罚款1000元以下或拘留5天内,重则拘留5到10天。遛狗等没给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导致伤人的,轻则罚款1000元以下,重则拘留5到10天。“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核心变化就是将遛狗不拴绳、犬只扰民、违规饲养烈性犬等行为明确纳入治安处罚范畴,处罚力度大幅提升,并在违法情形、处罚力度和责任划分等方面都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土登加措说。

在责任认定方面,土登加措表示,新规根据行为危害程度和主观恶性设置不同处罚路径。“比如犬吠扰民,即使有些犬只吠叫是源于外界惊吓,但如果它持续吠叫并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仍可能被认定为扰民行为。”土登加措说,如果养犬人能够证明已尽力采取安抚、隔音、佩戴嘴套等措施,且并非主观放任,执法时一般会酌情从轻,或者不予处罚。与之相反,养宠人在被警告后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相关责任仍将依法追究。

在“维权途径”方面,土登加措也给出了明确建议。“如果被犬只咬伤、抓伤,或者受到犬只恐吓,受害人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包括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就医记录等,然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规养犬人。”土登加措告诉记者,受害人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要求养犬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全部损失;如果养犬人拒不赔偿,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安机关依法对养犬人作出处罚的相关文书和证据,也可以在民事诉讼中作为比较权威的证据使用,有助于受害人完成举证工作。

记者手记

“史上最严”养犬新规的落地实施,不仅需要法律发挥刚性约束作用,更需要养犬人自觉自律、相关部门严格监管、社区积极协同以及社会广泛监督。只有多方齐心协力,才能让新规真正发挥实效,实现人与犬和谐共处,共同营造文明养犬环境。

首先,相关部门应强化监管力度,细化配套措施,提升执法效能,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对违规遛犬行为及时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罚,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普及文明养犬知识,营造文明养犬氛围;其次,社区应发挥基层治理作用,完善配套设施,在公共区域合理划定遛犬区域,增设宠物便纸箱、专用垃圾桶等设施,为养犬市民提供便利,减少不文明养犬行为;最后,养犬人也应主动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新规要求,出门遛犬时务必为犬只佩戴牵引绳和嘴套,随身携带拾便器,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同时还要避免犬只在夜间持续吠叫,减少对邻里生活的干扰。

文明养犬从来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每一位养犬人的责任与义务,更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记者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参与下,不文明养犬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人与犬和谐共处的美好场景将成为城市文明最动人的风景。

协同发力

营造文明养犬环境

“史上最严养犬令”实施1月有余,记者实地探访拉萨文明养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