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林芝市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2026年9月23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林芝市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的决定》,由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