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勇扎、贺鹏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9月23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勇扎辞去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西藏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贺鹏辞去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