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荣县紧密围绕“搬得出、建的好、稳得住、能致富”易地扶贫搬迁目标,坚持“搬迁”和“发展”两手抓,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头号工程”,牢固树立“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的工作理念,严格按照“理顺机制、明确目标、守住底线、精准脱贫”要求,立足县情、突出重点,采取“4+5”创新举措,扎实推进338户1188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一、强化支撑“四到位”
(一)组织体系保障到位。一是及时成立县、乡、村三级领导小组,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项目建设有序高效推进。二是脱贫攻坚指挥部多次组织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脱贫攻坚指挥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各项工作,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政策宣传发动到位。一是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脱贫攻坚氛围,让搬迁群众特别是偏远牧区乡村群众了解政策、程序和安置条件,消除顾虑,激发搬迁群众增强战胜贫穷、改变落后面貌的决心。二是充分利用“两代表一委员”和驻村工作队走村入户,宣讲搬迁政策,大力宣传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全社会重视、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责任主体落实到位。聂荣县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一个项目点、一名人员、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以主要领导亲自抓、乡镇领导全程负责的方式,抓细每一个环节,抓实每一项任务,确保易地搬迁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四)配套设施落实到位。一是整合交通、水利、广电、农牧、发改、住建等各部门资金,全力推进项目进度。截至目前,已修建项目点保通路110公里、牲畜暖棚260余座,发放“户户通”卫星数字电视接收器338套。二是聂荣县政府自筹资金200余万元,对每个项目点修建了垃圾池、厕所等配套设施。考虑到北部乡至今未通电网,为每户搬迁群众发放“金太阳”用于照明,极大方便了群众的生产生活。
二、项目建设把“五关”
(一)把好住房设计关。一是充分考虑搬迁群众意愿、居住习惯等各方面因素,多次征求搬迁户意见建议,并聘请四川鼎华联合设计顾问公司进行测绘、地质勘探,做到科学规划、着眼长远、突出特色。二是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和小康村建设取得成果与经验,按照以布局错落有致、八级抗震、独立基础、砖混结构、现浇坡屋面、双框双玻的要求统一标准进行设计,确保搬迁房屋户型美观实用。
(二)把好项目选址关。一是考虑贫困群众居住分散、气候恶劣、交通偏远、公共服务严重滞后等情况,聂荣县易地扶贫搬迁组先后多次深入3个乡镇、35个村进行调研,并召开易地扶贫搬迁专题部署会,研究相关事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那曲地区提出的“三靠、四托、五便捷、四避开”项目选址办法,选出58个项目点,10户及以上的搬迁点8处、9户及以下的搬迁点50处。二是群众按照施工标准是否愿意自建、是否愿意由县人民政府代建、是否愿意搬迁及户型分配、房屋结构、造价等方面进行全面征求搬迁户意见、建议,与338户易地搬迁户签订《聂荣县2016年易地搬迁项目建设责任书》,为项目整体推进打好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把好房屋质量关。一是制定《聂荣县2016—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主要建筑材料样品选定表》,从建筑材料的品牌、货号、规格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施工方按照建筑材料标准进行采购,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二是成立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督导专班,具体负责58个项目点督导检查及项目建设管理各个环节,严格把好项目建设关,实行全程监控和终身负责制。同时,邀请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把好项目建设进度关。一是聂荣县委、政府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与全县建设行业有机结合,从建设行业中标1000—5000万的施工企业中筛选工程建设信誉高、实力雄厚、名气好的企业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捆绑建设,确保项目质量、进度。二是多次召开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参建企业专题工作会议,严格落实进度。截至目前,第一批易地搬迁129户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0%,一个集中搬迁点17户全面入住,剩余112户将于10月15日左右安排入住;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209户已完成总工量的70%,其中60%的项目点于10月25日左右入住,40%的项目点有望今年主体完成及封顶。由于受5.24雪灾和7.11洪涝灾害及今年频繁强降雨天气影响,两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期延误55天左右。
(五)把好资金使用关。一是将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列入专项账户,实行专人专管的工作机制,在资金的拨付上严格核对公司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行、金额等,实行“四不给予报账”工作机制,即:未经工程监理签字的不给予报账、拨款单账号信息与合同不一致的不给予报账、内容不完整、不符合财务手续的不给予报账、工程进度未达到的不给予报账。二是公开资金使用情况,以藏汉双语的方式在县、乡、村三级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公示制度,增强了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截止9月底,已拨付资金5311.0209万元,为年度总任务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