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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就多元解纷新“枫”景
2025年11月19日 来源:西藏日报 作者:

绘就多元解纷新“枫”景

——巴青县人民法院构建“法院+综治中心”基层治理新模式

本报记者 王香香

“无论婚姻矛盾、欠薪讨债还是草场纠纷,都能在这里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路过巴青县综治中心门外,喇叭中经常传出藏汉双语的播报,这成了当地一道充满温情底色的“背景音”。

走进巴青县综治中心,一眼就能看到法院服务窗口前,工作人员忙忙碌碌有条不紊解决群众诉求的身影。

近些年,随着群众利益诉求多元,矛盾纠纷呈现出类型多、成因杂、化解难等特点。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助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

基层法院身处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最前沿,承担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责。如何让群众感受到一站式服务的便利?巴青县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推动司法资源下沉、服务端口前移,探索构建“法院+综治中心”基层治理新模式。

巴青县人民法院专门在综治中心设立诉讼服务窗口,选派政治素质高、群众工作能力强、业务能力突出的优秀法官和书记员组建专业团队常驻办公,集成法律咨询、先行调解、指导调解、诉调对接等一站式服务,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整合司法、公安、人社等部门力量,推动构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功能互补的协同治理新模式。

“打官司费时费力”是不少群众对司法维权的普遍印象。怎样让群众放下担忧,巴青县人民法院构建“调解优先、诉讼断后”双层分流解纷体系,强化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的协同联动,细化案件流转、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等环节的操作规程。

如此一来,当事人同意先行调解的案件,可以分流至综治中心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由驻点法官审查并予以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及时接转诉讼程序,实行繁简分流。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付款节点,我们不仅要疏导当事人情绪,而且要帮助双方将口头约定转化为权责明确的书面协议,确保调解方案合法可行。”近日,在巴青县综治中心一起劳务合同纠纷调解现场,巴青县人民法院驻点法官边分析边指导调解员,引导调解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

调解员是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力量,巴青县人民法院入驻综治中心后,采取“个案指导+专题培训”双轨模式,对调解员在纠纷定性、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疑问,提供从证据采信、方案审查到协议设计的全流程指导。同时,积极推广要素式示范文本和“羌‘三顾九步’工作法”,促进调解工作规范化和专业化。

数据显示,自今年6月3日巴青县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以来,巴青县人民法院入驻综治中心专业团队已经受理案件134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70余人次,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让群众享受到“一窗办理、多元对接、一站解决”的便捷服务,从源头减轻了群众诉讼,让定分止争落地、司法公正可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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