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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家暴受害者撑起“保护伞”
2025年12月29日 来源:西藏日报 作者:

普兰县人民法院接到求助立即行动——

为家暴受害者撑起“保护伞”

本报记者 周辉 永青

“我丈夫经常打我,帮帮我……”凛冽的寒风中,一位瘦弱的母亲牵着满脸泪痕的幼童,颤抖的求助声划破了普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宁静。

近日,一对母子走进普兰县人民法院求助,立案庭干警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当即代入当事人处境展开行动:一边为冻得瑟瑟发抖的母子递上热水安抚情绪,一边紧急核查家暴事实。经查,案件中的母亲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母子二人人身安全面临持续威胁,普兰县人民法院当日便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以最快速度为受害者撑起保护伞。

为确保保护令落地见效,该法院立即联动辖区派出所、村委会,驱车100多公里前往施暴者住处现场送达文书。司法人员不仅严肃告知施暴者家暴行为的法律后果,还围绕家庭和谐与子女成长开展思想教育,让施暴者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从源头阻断伤害延续。

考虑到母子俩暂无安全居所,普兰县人民法院随即启用法庭家暴避难所,为母子二人打造隔绝伤害的“临时港湾”,安排住宿并配齐生活物资。干警们更是自发捐助资金,尽力解决母子俩的生活难题。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近年来,随着普法宣传的持续开展,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的观念越来越得到认同,全社会反家暴意识明显提升。但现实中,仍有部分人对家暴存在错误认识。比如一些受害者深受“家丑不可外扬”等观念影响,出于各种原因,不敢或不愿向外界求助。

此次救助案例,既彰显了司法的高效权威,更传递了司法的温情,每一个细节都浸润着司法为民的关怀,为遭受家暴的母子撑起一片安全的晴空。

普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彭晓勇表示,家暴不是家庭琐事,而是违法乃至犯罪行为。家暴不仅对受害者个人造成身心伤害,还会影响家庭幸福和子女成长,甚至给社会带来不和谐因素。下一步,普兰县人民法院将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等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家暴救助联动机制,以更快速的响应、更暖心的举措、更坚实的保障,为每一位家暴受害者筑牢司法防护墙,对施暴者、潜在施暴者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