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新闻中心>区县新闻
行政公益诉讼向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亮剑”
2026年02月27日 来源:西藏商报 作者: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行政公益诉讼 向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亮剑”

跨域倾倒乱象频发 生态安全亟待守护

你是否曾在城市边缘、乡村小道发现突兀堆积的垃圾山?是否在深夜听闻可疑车辆轰鸣声与重物倾倒的声响?这些场景背后,很可能隐藏着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固体废物随意丢弃,不仅严重破坏城乡风貌,更会污染土壤、渗透水源,直接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成为“无废城市”建设与“生态文明高地”打造的拦路虎。近期,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聚焦辖区突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问题,精准部署行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以坚实检察力量守护高原的绿水、青山、净土。记者 次吉

随着城市化进程推进,固体废物处置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课题。然而,部分不法分子利用夜间时段,在监管薄弱区域随意倾倒、填埋固体废物。而此类无序处置行为对土壤、空气、地下水等生态资源造成的污染往往不可逆,同时还会产生高额应急清理与修复费用,造成公私财产损失。

并且此类行为已明确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关于美好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会拖慢“无废城市”与“生态文明高地”的建设步伐。

近期,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辖区多个乡域存在大量固体废物长期堆积的现象,部分污染已持续数月,对周边草场、水源及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针对这一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该院迅速聚焦固体废物污染整治,启动行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以司法力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承办检察官罗白表示,经核查确认,涉案区域污染问题暴露出相关基层治理单位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报告并处置非法倾倒行为,导致社会公共利益面临持续侵害的风险。

公益诉讼精准发力

多方联动靶向整治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为高效推进问题整改,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与相关责任主体开展专项磋商,并明确依法采取有效措施恢复生态原状;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以点带面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隐患排查,强化重点区域监管;按时反馈整改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三项核心整改要求。

罗白介绍,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固体废物行为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随机性,不法分子多选择夜间作案,使用车牌脏污或遮挡的非正规货运车辆,卸载不明袋装、桶装废弃物后快速逃离,给监管执法与案件查办带来极大难度。

磋商结束后,相关责任单位迅速行动、分类施策。针对部分区域的建筑垃圾,组织专业力量现场核查明确性质与来源,结合实际推进资源化利用,确保清理工作按时落地;对部分储备地附近堆积的建筑垃圾,联合多部门彻查污染源头,完成集中清理后转运至固定倾倒点,同时联动社区强化日常监管,从源头遏制乱倒乱堆行为。此外,相关单位还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流程,细化监管责任,构建起全链条管控机制。

“我们村后山以前堆了好多乱七八糟的垃圾,风一吹臭味就飘到家里来。这次检察院和乡里的人来了后没几天就把垃圾全清走了。”桑珠孜区某乡村民扎西(化名)感慨道,他希望以后能一直保持这样的好环境,也盼着没人再乱倒垃圾。

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主任梁静表示,下一步将强化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的协调联动,把固体废物监管作为公益诉讼检察中生态环境公共利益保护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落实落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形成整治合力。

长效守护持续加码

共筑生态文明高地

生态保护非一日之功,监管整治需久久为功。罗白指出,固体废物随意倾倒、填埋行为,既触碰法律红线,又破坏生态环境,更影响群众生活品质,必须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化整治。

下一步,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通过“回头看”机制常态化跟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治不松懈。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联动,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落实落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形成监管合力,从严打击非法倾倒、填埋、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该院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等形式普及环保知识,提升公众生态保护意识,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我们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持续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用坚实的检察力量守护日喀则的绿水青山,为西藏‘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筑牢司法屏障,让蓝天白云、净土清水成为高原大地的永恒底色。”梁静说。

在日喀则市区经营小卖部的市民拉姆说:“以前只觉得乱倒垃圾不文明,不知道这还违法。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来社区宣传时,我才知道这些垃圾会污染地下水和土地,对身体伤害也很大。以后再看到有人乱倒垃圾,我肯定第一时间举报。”

在此,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提醒: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并非简单的“不文明行为”,而是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严重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涉事单位和个人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可疑的固体废物倾倒迹象,可通过12309举报。